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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任艳红“投毒杀4人”疑案发回重审 曾被判死缓

时间:2019-01-11 20:57 来源: 作者: 阅读:

  山东任艳红“投毒杀4人”疑案

  事发2011年山东临沂;法院两次判决任艳红死缓;山东高院以一审程序违法为由再次发回重审

  一年内,一家4口相继中毒身亡。警方调查认定,邻居任艳红为作案嫌疑人。法院两次审判均获死缓。如今任艳红已在山东省临沂市看守所7年多,成为羁押时间最长的嫌犯。

  2019年1月2日,任艳红的辩护人李仲伟律师接山东高院通知,“任艳红投毒案”因一审程序违法,案件再次发回重审。

  山东高院裁定书显示,原审法院在审理本案过程中,存在对庭审中已出示且有争议的重要证据未作鉴定等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可能影响公正审判。

  事发于2011年7月5日晚,山东省临沂市费县上冶镇东岭村李忠山一家三口饭后发病,送医后相继死亡,经诊断为毒鼠强中毒。此前,一家人多次出现中毒症状,半年前,李忠山的儿子李浩也因鼠药中毒身亡。

  费县公安局对此立案侦查,任艳红被抓。2013年6月4日,临沂市中级法院做出判决,认定任艳红为摆脱李忠山的纠缠,先后五次投毒,造成四人死亡的后果,判处任艳红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在庭审中,任艳红翻供,称自己遭到刑迅逼供,向山东省高院提出上诉。两年后——2015年10月27日,山东高院以证据不足发回重审。2017年7月,任艳红再次被判死缓。任艳红再次上诉。

  李仲伟律师认为,案件存在诸多疑点,鉴定意见相关资料不完善,案发现场没有采集到指纹、脚印、毛发等痕迹;没有查明作案工具鼠药及鼠药包装的下落。被控毒杀四人,两次判处死缓,是典型的“疑案留有余地”的判决。

  一家四口接连死亡

  美丽乡村建设后的东岭村,家家住进了新房。一进村,就能看到巷口的圆拱门和墙上的水墨山水画。现代化建筑里揉入了古色古韵,令人眼前一新。

  几场雪下过,很快就要到春节,村民的生活节奏开始变慢,已经很少有人提及7年多前的一桩灭门案。但如果问起,村民都能说上两句。该案件在当年轰动一时,李忠山一家人离奇死亡的事传遍了全村。

  2011年7月5日,李忠山家出事后,邻居任艳红的丈夫吴士国是最早赶到现场的人之一。当天晚上,李忠山的妻子许永兰包了水饺,吃了之后,许永兰和女儿李月抽搐倒在地上。

  将近晚上6点,吴士国接到李忠山的求救电话,“李月和她妈妈发病了,快过来。”吴士国和妻子任艳红赶紧往李忠山家跑。李忠山家在吴士国家东边,两家相距不足50米,中间隔了两户人家,由于年纪相仿,往来比较多。

  吴士国先到,他看到“李忠山坐在沙发上,许永兰和李月躺在客厅凉席上抽搐、口吐白沫”。不一会儿,李忠山也开始手脚抽搐、倾倒在地。任艳红随后赶到,她叫来了几位邻居帮忙,同时赶来的还有李忠山的侄子。

  吴士国和李忠山的侄子护送李忠山一家到费县人民医院抢救。当晚,李忠山经抢救无效死亡;次日,许永兰和李月死亡。医院记录显示,李忠山的主要诊断为“灭鼠药(毒鼠强)中毒?”,其他诊断为癫痫持续状态;许永兰的主要诊断为“灭鼠药中毒?”,其他诊断为呼吸循环衰竭;李月的主要诊断为呼吸心跳停止。

  去世时,李忠山41岁,许永兰39岁,李月15岁。每次看到李月的照片,李月的奶奶都要哭一场,“跟她一样大的闺女现在都结婚了。”

  因怀疑有人投毒,李忠山的亲戚向警方报警。这并不是李忠山一家首次出现中毒迹象,从2010年起,一家四口多次发病并住院治疗。其中2011年1月8日,李忠山8岁的儿子饭后发病,当时诊断为“重症脑炎并发癫痫”,当晚抢救无效身亡。警方介入调查后开棺验尸,经鉴定为毒鼠强中毒。

  费县公安局成立专案组,次日对“7·05投放危险物质案”立案侦查。一段时间内,到东岭村办案的警车排起长队,几乎每一户村民都被警方入户调查,询问做笔录。

  李忠山一家生前做蒜黄生意,这是山东很多农民维持生计的途径。在村民的描述中,李忠山个子瘦小,许永兰性格直爽,两人自由恋爱,感情一直很好,为人处世也不错,人缘较好,与他人没有明显的矛盾纠纷,也没有生活作风问题。

  村民王启东在接受警方询问时回忆,2010年李忠山之前发病后回来,两人聊起天,李忠山告诉他去医院也没查出什么病。当地有用药闹老鼠的习惯,王启东问他是不是有放的药不合适,李忠山则说粮食里也放过老鼠药,也没有什么问题,到医院里医生也没有说是中毒。

  2011年7月15日,费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得出结论,李忠山、许永兰、李月系毒鼠强中毒死亡。

  锁定女邻居

  2011年7月20日,案发后15天,与李忠山家相隔两户人家的邻居任艳红接受警方调查,到费县县城的一家酒店测谎。

  任艳红没有通过测谎。测谎报告结论显示,被测人与本案有关,是她到李忠山家投的毒。

  当晚任艳红就被送到审讯室。2011年7月22日,41岁的任艳红因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被拘留,同年8月17日被逮捕。

  “当时警察到家里,问谁跟我儿家有仇,我说没有。又问谁跟他家关系最好,我说是吴士国任艳红两口子。”李忠山母亲讲述,“两家好得一个头一样。”由于李忠山家儿子李浩生前与任艳红女儿菁菁(化名)同岁,经常在一块儿玩,两家大人也互相串门、一起吃饭,互相帮对方接送孩子。2004年到2007年三年间,两家一起贩过蒜黄。

  公安机关查明认定,2005年,任艳红与本村村民合伙贩卖蒜黄时,被李忠山胁迫发生性关系,后被李忠山多次纠缠、逼迫发生性关系。自2010年8月,为摆脱李忠山的纠缠,任艳红先后五次向李忠山家中食物及盛放食物的器皿内投放鼠药,致李忠山、许永兰、李月、李浩中毒身亡。

  李忠山一家出事的那天下午,任艳红确实去过李忠山家。女儿菁菁回忆,当天晚上她家也要吃水饺,下午三点多任艳红带她买完豆腐经过李忠山家,李忠山夫妇在房顶喊她上去玩。她跑进院子后被任艳红追上,拉回了家。李忠山的侄子当时也在房顶上,他证实任艳红与菁菁一前一后进了院子。“过了一会儿没看到两人上房顶,许永兰说任艳红抓了把瓜子走了。”

  对于这一情况,任艳红一开始向警方隐瞒,害怕惹事。哥哥任庆传得知后动员任艳红向民警说清楚情况。当时他认为应该实事求是,不能说假话,没有想到之后任艳红会被锁定为嫌疑人。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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