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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那一年,我被初恋男友哥哥粗暴地掀起裙子...

时间:2024-04-29 04:29 来源: 作者:网络 阅读:

        
出事那年,我才17岁。
17岁的我,已经鬼混了3年多。
我是典型的留守儿童,从来不记得那对两三年才回一趟家的父母究竟长什么模样,他们闹离婚、不断地为钱吵架打架,把我和弟弟妹妹扔给奶奶,让我们在奶奶的笤帚和谩骂下扭曲地长大。
我成了方圆几里有名的小太妹,很早就学会抽烟喝酒,甚至打人。
那时读初三,有一搭没一搭地上着学,贫穷和无知让我像野猫一样凌厉而具有攻击性,同学怕我,叫我大姐大,老师不管我,由着我翘课、打架、交男朋友。
丁浩是我的男朋友。
他是个小混混,他哥丁成办了一所武术学校——其实就是专收留守儿童,他们跟我一样,安不下心读书,不甘心种地,又不够力气出门打工挣钱,一身乱窜的荷尔蒙总得有个地方发泄。
我常跟着丁浩在武校混,那时的我留着短发,瘦骨伶仃,却强扮豪气干云,跟他们喝酒、勾肩搭背、称兄道弟,没人叫我王夏丽,丁浩叫我老婆,丁成叫我弟媳妇,其他人都叫我大师姐。
没人管的日子里,我自由得令人发指。
跟我比起来,大我两岁的丁浩胆小多了,我们玩了三年,无数次学大人的样子接吻拥抱乱摸,但是最后一步,他始终没胆。

他曾学着电视里的绅士,轻吻我肚脐下的痣,他说他爱我,要把初夜留到我俩结婚的时候。
那一幕一直印在我的脑海里,那大概是我17年蛮荒的岁月里听到的最温暖的情话了。
但我没有想到的是,那一年,所有的事全变了。
那天是端午节,武校里的孩子都回家了,我去的时候,简陋的武校里只有宿醉刚醒的丁成,我问丁浩呢,他反应有点迟钝,红着眼睛说丁浩去镇上买菜了,过节加餐。
我吹着泡泡糖,大喇喇躺到丁浩床上,一如既往把两条瘦腿高高架在了床尾——17岁的我已经开始爱美了,我那天穿了条裙子,裙子很短。
丁成站在屋外,红红的眼睛盯着我的腿。
我看向他,等我模糊地读懂他眼里几近迸发的欲望的时候,晚了,他冲进房间,粗暴地掀起我的裙子,一把扯开了我的内衣。
练武的他胳膊粗壮,像两根我无法撼动的铁柱,我哭喊,掐、推、咬他胳膊上鼓凸的肌肉,无济于事,他血红的眼睛瞪到极限,牙关咬紧,两腮暴凸的硬块像倔强的拳头。
我撕心裂肺地哭喊,他一只大手捂住我的嘴,力气如山,摁得我无法呼吸。
我绝望地呜咽,眼前渐渐模糊,求生的欲望让我瘦弱的双手四面八方疯狂地抓,妄图寻找一线生机。

我左手竟捞到一个沉甸甸的重物,是丁浩放在床边桌上的铁锤,慌乱里,我手握铁锤就朝丁成的头砸过去。
他痛得大叫,离开我的身体,抱头蹲下,我起身准备逃出去,他却一把扯住我的腿。
来不及思考的我,操起铁锤对着他的脑袋砸过去。
过程是混乱不堪的,只记得我停下来的时候,丁成躺在地上,一动不动,而我,手上裙子上都是血。
他死了。
我吓傻了。
时间仿佛停滞。
不知道过了几秒,我反应过来,丢了铁锤,仓皇逃走。
刚出门,就撞到了回家的丁浩,他见鬼一样拉住我,狂问怎么了。
我无法开口,一把推开他,风一样狂奔回家,没跑几步就听到身后丁浩惊慌的惨叫。
到家,奶奶在屋后摘菜,我抖索着洗手,把带血的裙子扔到灶底烧毁,草草收拾了几件衣物,撬开奶奶的钱箱子,拿了360块,没命地离开了这个地方。
我跑出门的时候就听到不远处一群人疾走和吵嚷的声音,我知道他们来找我了,我开始狂跑,不知道跑了多久才到镇上,然后坐汽车到达县城,匆忙上了去省城的车。
到达省城的时候是晚上,我缩在车站的角落里,睁着眼睛惊恐地过了一夜,丁成的样子,丁浩的惨叫,一幕幕一声声,都在我脑海里翻转。

第二天一早,我就买了一张去浙江的票,只因为那地方很远很远。
汽车颠簸,我紧紧搂着我的几件衣服,蜷缩在卧铺上,像一条冻僵的细蛇。
车窗外,一座座山面无表情地从我眼前翻过,黑夜的影子无声地朝我压来,但我仍然不敢闭上眼睛。
那个一直飞扬跋扈的假装无比厉害的17岁姑娘,第一次感受到了巨大的恐惧。
车走走停停,除了上厕所,我没有任何动静,我吃不下,睡不着,有东西山一样压着我的心。
到达杭州已经是第二天夜里,车站很大,很整洁,我瘦弱的身体躺在候车室角落里蓝色的排椅上,看着穿制服的工作人员在我身边走过来走过去,那皮鞋的每一下吧嗒,似乎都踩在我的心上。
两天后,我才开始吃东西。
我不知道哪里去找工作,也不知道该去哪儿,我也不敢再呆在车站,总有工作人员问我要身份证。
我没有身份证,我怎能让别人知道我的身份?
我抱着袋子漫无目的地在街上走,走到了混乱的劳务市场。
白天牛鬼蛇神喧嚣不止,晚上,这里安静得可怕,我坐在两扇形成直角的卷帘门中间,不能睡,不能思考,耳畔夜风卷走纸屑的声音,偶尔路过的急促的脚步声,都能让我心惊胆战。

终于有天晚上,很多天不睡的我疲累不堪,瘫倒在地,刚迷糊,一个高大的男人不怀好意地走过来,手不安分地在我身上乱摸。
我吓得跳起来就逃,他抓住我:“喂,我给你钱!”
我像一只刺猬一样,疯狂地乱抓,他撒手后,我连衣服和捆在衣服里的钱都不要了,没命地嚎哭,没命地奔跑,我听到那人狠狠啐了一口:“神经病!”
那是出事后我第一次哭,嚎啕大哭。
我流着泪迎着夜风跑,跑不动了就走,走不动了,终于停步。
长大仿佛在一夜间。
我开始流浪生活,在这座城市到处游荡,靠打零工养活自己——洗碗、端盘子、工地做小工、捡垃圾,只要对方不要求出示身份证,我做什么都行。
直到有一天,我在熙熙攘攘的人流里捡到一个身份证,照片上的女孩子跟我类似的瘦脸
我把这张身份证留下了,从此,我不再是王夏丽,我成了来自河南的20岁的李玲玲。
半年后,我到了杭州的服装批发市场上班。
每个老板娘都喜欢我,因为我只干活不多话,从不加入任何吐槽老板的小帮派,我也不挑剔,老板娘让我吃啥就吃啥,让我住哪我就住哪。

我甚至不跟任何人交朋友。
那个强悍凌厉的大姐大王夏丽从世上消失了,我成了稳重成熟、踏实能干的李玲玲。
踏实的外表下,其实是颗极其敏感的心,我会留心倾听任何与我有关的风吹草动,会留意新闻,还经常翻看报纸。
没人找我。
但我仍是害怕,害怕所有的大盖帽,所有的制服,所有的警笛声——即便是洒水车和火警,都一样让我心惊胆寒。
就连每次去银行存钱,经过保安身边,我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我害怕柜台工作人员拿着身份证审视我,害怕他们所说的银行到处都有的摄像头。
但表面上,我冷静得可怕。
也许正因为我超脱年龄的冷静和理智,老板娘私下找到我,让我全权负责她的一家分店。
我从来没想到我会是个做生意的料——也许是因为我心无旁骛,大多数年轻姑娘的心都在小伙子身上,她们挖空心思思考如何让男人追逐,或者研究如何拴住男人。
而我只想远离男人。
一心做事换来的成果是喜人的,21岁的时候,我开了一家自己的服装店。
26岁,我有了自己的加工厂,从制版到裁剪到成品一条龙的工厂,我租了很大的厂房,每年接很多的单子,到我29岁的时候,我手下的员工已经有两百多人。

一直有人纳闷我为什么单身,也一直有人给我介绍对象,因为照身份证上算,我已经31了。
那场噩梦在岁月里渐渐被我层层包裹,埋到了心底,但结婚,我从来没想过。
猜疑渐渐多起来,为了让自己看起来更像个正常人,我决定成个家。
我挑了吴新明,他是个老实的中学老师,相亲那天很冷,我坐他对面没完没了地接电话,他叫了一份蜂蜜雪梨茶,一点点加水熬煮,然后吹凉递到我手上。
他做得很自然。
最重要的是,他是个孤儿。
我们举行了简单的婚礼,婚礼上,没有父母双亲的我们接受了同事和朋友的祝福。
都是他的朋友,我没有朋友。
婚后,我全款买了房子,写了他一个人的名字,不知情的他激动得热泪盈眶,一米八的汉子,抱着我痛哭。
只有我知道,我没法用别人的身份拥有自己的房产。
在我根本没打算要孩子的时候,孩子来了。
纠结的十月怀胎里,我的心大约是经她小手揉过,变得出奇的软,我贪恋她的哭,她的笑,她的眼泪,她身上的奶味,甚至她细细的黄黄的头发。
我对她极度依恋。
我拼命给她和吴新明买各种保险,再用倾我所有给她买房,又给吴新明买车。

我的这些举动在吴新明看来,是至高无上的慷慨,他回馈给我的,是无微不至的呵护和深情。
但他不知道,他这个能干的妻子为什么从来不过端午节,为什么总是做恶梦,为什么总在深夜看着女儿流泪,为什么总把钱存在保险柜而不是银行。
他自然也不知道,我在怕什么,我在躲什么。
但该来的还是来了。
那天请几个客户在酒店吃饭,我照例留下几个公关陪酒,找借口准备溜回家陪女儿。
我走到大堂,一边小声接吴新明电话一边往外走,大堂比较静,我能听见前台的低语,和我脚下的高跟鞋咔咔。
快到门口了,一个响亮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王夏丽!”
我瞬间呆住了。
多年来逃亡的经验告诉我,我应该若无其事往前走,但是那一刻,这深藏心底的三个字,这再熟悉不过的乡音,还是瞬间冻住了我的双脚,我迈不开腿。
一张瘦脸移到了我面前。
熟悉的轮廓,略微向四周扩张了一些,看起来成熟多了。他吐了一口烟圈,牙齿被劣质烟熏得微黄:“王夏丽,不认识我啦?我是丁浩啊!”
他是丁浩,但我一眼就知道,他已经不是从前那个丁浩。

他眼神里揣着巨大的秘密,奸诈的得意都写在脸上。
吴新明的车停在酒店门口,他摇下车窗向我招手:“老婆,这里。”
贴心如他,还按下了后座的玻璃,我那快满一岁的宝贝在车后座上对我摇着胖乎乎的小手。
她是我的天使。
丁浩吐着烟圈,夸张地惊诧,说:“哟,混得不错嘛,李总,都开雷克萨斯呢!”
他凑到车前跟吴新明亲切握手:“你好,吴老师,我是李总的老乡,呀,贝贝长得真可爱!”
吴新明说谢谢。
丁浩笑眯了眼:“像李总小时候,有机会跟你说说她小时候的故事,特别离奇,是吧?李总?”
他狞笑着大摇大摆朝我走来,外面阳光灿烂,但我如坠冰窟。
他显然有备而来。
谁人知道我的心在颤抖?在狂坠?
显然,丁浩早已把我的一切都调查清楚了。
我所有的都将失去。
我不在乎金钱、工厂,但我在乎我的家,我的贝贝。
我回到家,陪着这个粉嫩的小人坐在地板上玩耍,听着她“妈麻”“爸把”地叫,我的心揪紧得无法呼吸。

第二天,丁浩就来到了我的工厂。
我请他进了办公室,他关紧了门和窗户,又拉下了百叶窗的窗帘,然后装腔作势地咳嗽几下,坐到了我对面。
他的手很粗糙,指甲很脏,烟把食指和中指熏得焦黄,他的头发也很长,已经开始脱皮的皮夹克领子上,有细小的头皮屑。
看得出,这些年他过得很窘迫。
他挑衅地盯着我,到处乱翻我的东西:“真没想到,啧啧,我是真没想到,你居然能混得这么好!当大老板了!”
他故意地翻到我身边,大喇喇地坐在我面前的办公桌上,粗壮的大腿得意地在肮脏的牛仔裤里抖着,他伸手摸我的脸:“你说我以前怎么那么蠢,都摸遍了你,居然没睡,你那颗痣还在吧,给我瞧瞧。”
我嫌恶地避开他轻浮的手。
大概我的态度侮辱了他,丁浩火了,跳下桌子,一把把我拎起来按在桌上,他压上来:“装什么大老板?你做过什么事忘了吗?我哥怎么死的你忘了?”
我瞬间被击倒,颤抖开口:“你要多少钱?”
他这才放开我,嘻嘻笑:“我就知道你是个聪明人,大家都是聪明人,多好,这样吧,五万块。”

我惊诧地看着他。
他狞笑着补充:“每个月。”
丁浩贼得很,不要支票和转账,坚持只收现金。
他走后,我从窗户看着他的身影消失在街角,这才虚脱地坐进宽大的椅子,这椅子是吴新明给我买的,带有颈部和背部按摩功能。
他不知道,什么功能都无法拯救我了。
我已经掉进了一个无底的深渊。
我找人查了一下丁浩,他在一个工地干活,工地附近有很多简易的赌场,丁浩是那里的常客。
五万块,对赌徒来说,是远远不够的。
果然,在我连续失眠13天后,丁浩又来了。
这次来,他已经把初次进我办公室的那点局促和紧张都掐灭了,我打开门的时候,他正推搡着保安,高声的叫嚣吸引了整个办公区域所有人的目光。
他猖狂地喊:“你敢拦我?活腻了吧?你知道我是谁吗?知道我跟你们李总什么关系吗?”
同事们惊慌又复杂地看看他,看看我,他们大概怎么也不会想到,这个一身酒气的邋遢的民工,会跟那个穿着成套高档西服的冷冰冰的女老板,来自同一个黑暗的世界。
进了办公室,他直接躺在了皮沙发上,肮脏的鞋架在沙发扶手上。

恍惚里,我又看到了自己的17岁——当年的我,不就是这般目中无人的空虚,这般吊儿郎当,这般自以为是,以为天下老子第一。
丁浩开口了:“我来拿这个月的5万。”
我说:“才刚过13天。”
他跳起来,指着我桌上的台历:“看清楚,现在是11月了,谁规定必须隔三十天的,人家单位都一号发工资呢!”
我把钱递给他:“你给我一张银行卡吧,我每个月1号汇给你,我很忙,你也很忙。”
他嗤笑,踱到我身边,右嘴角牵出一个恶毒的冷哼:“怎么?嫌弃我了?可我想你啊,我不仅想见你,还想······”
他玩味地捏着我的耳环,我能闻到他身上腐朽的烟酒污垢油烟混合的怪味,这幼时熟悉而今陌生的气味,让我的紧张和恐惧在胃里疯狂地翻腾。
他走后,我吐了。
恍惚又过一周。
吴新明发现了我的失眠,我的抑郁寡欢,我的黑眼圈,和我疯狂地掉头发,他不明所以,以为我愁的是工厂的事。

我无法告知他真相,我干瘦的身体像孩子一样蜷缩在他温暖宽厚的怀抱里,他轻轻地拍我的后背,温和地宽慰我。
所有的一切看起来静谧而温馨——婴儿床里的小天使睡梦里会笑,枕边的男人把我视为他的全部,我童年里不曾有过的所有美好,都在忐忑中得到着,颠簸着,跳跃着,似乎随时都会失去。
第二天下午我回家,一打开门,竟看到了丁浩。
他找到我的家了!
他抱着我的女儿说:“叫叔叔,你知道不知道,你妈差点嫁给我了!”
吴新明在吩咐保姆加菜,听到这话憨憨一笑。
我强忍着怒火,咬牙切齿地从丁浩手里接过女儿,他一脸无所谓,哈哈大笑:“玲玲还是老样子,跟小时候一样,吴老师,你要不要听玲玲小时候的事?”
我要崩溃了。
我没让他在我家吃晚饭,我找借口把他叫了出来,我问:“你到底想怎么样?这么闹下去,还指望我给你钱吗?”
他无耻地靠近我,狞笑:“我怎么闹了?我来看你女儿,我还买了水果呢,你看到桌上的苹果没?夏丽,你真是一点都不念旧情啊!你女儿好漂亮,小脸摸起来就像你!”

我暴怒,打开他摸到我脸上的手,我觉得自己要爆炸了,我恶狠狠地说:“你胆敢碰我女儿一下,信不信我弄死你?我敢做一次,就敢做第二次!”
他被我的气势吓到了,往后退了一步,嘻嘻笑:“我想让你给我安排个工作,我来你厂里上班。”
“你死了这条心。”
“我凭力气挣钱啊,我还可以保护你,我给你当司机,你先送我去学个驾照吧。”
我转身走:“你要是还想你那五万,就给我老老实实滚。”
他一点都不慌:“夏丽,你还记得那把铁锤吧?上面有你指纹的那把,要不要我拿给你老公看?”
我痛苦地闭上了眼睛。
那天,丁浩离开的时候,拿了我两万块,说去学车。
他胃口越来越大。
学车期间,他开始穿金戴银,搂着一些留着杀马特头的发廊女,施施然闯进我的办公室,找我要钱。
要买烟孝敬教练、起床缺个手表看时间、女朋友房租到期,总之,什么理由都有,堂而皇之,厚颜无耻地要。
他跟那些女人说:“李总是我老乡,我们从小青梅竹马,关系可铁了。”

驾考理论是找人替考的,但后面的考试他根本没学,于是没通过,他就来找我,要我给他三万块,他说:“太麻烦了,不如买一个!”
我除了给钱,没有办法赶走他。
驾照还没到手,他又来了,这回是要买车,他甚至连汽车的广告单都带来了,是辆奔驰E200,市价要五十万。
他把我当成提款机了。
我把那张广告单甩到了他脸上,打开门高声叫保安赶他走,两个保安推他出门,他扭过头看着我,鼻子里冷哼,用方言大声说:“我不会让我哥白死的!”
我又气又怕又恨又悔,我全身发抖。
第二天下午,我正欲回家,吴新明给我打电话,声音在颤:“玲玲,你那个老乡过来玩,把贝贝抱走了!”
我慌得站立不住。
我给丁浩拼命打电话,他不接。
我打电话给跟踪调查过他的私家侦探,问出丁浩的租房地址,我开车赶过去,那是一排低矮杂乱的房子,我挨个问,总算有个中年男人告诉我他在打牌。
于是,我又寻到那个地下赌场,一片烟雾缭绕里,丁浩叼着烟,阴阳怪气地说:“哟,大老板,你终于来见我了?”

我吼:“我女儿呢?”
他双手一摊:“我哪知道?”
我在赌场四处翻看,没有那个发廊妹的影子,我跑出去,他跟出来,狐疑地看着我:“你想干嘛?报警?”
我忍无可忍,甩手给了他一个大嘴巴:“快点把我女儿还给我!否则,我跟你拼个鱼死网破!”
这一巴掌把他打火了,他上来掐住我的脖子:“你敢跟我动手?你欠我一条命!要是不给钱,就拿你女儿这条命还!”
争吵间,吴新明也来了,他操起木棍打丁浩,然后警察也来了。
吴新明爱女心切,他报的警。
丁浩终于打电话让那个发廊妹把孩子抱来,他嬉皮笑脸地对警察说:“我们开玩笑的,真的,我跟李总是朋友,闹着玩的!”
警察看着我,丁浩也看着我,吴新明也看着我,他们都期待我的回答。
而我的眼睛不离女儿——她刚一岁多一点,她会走路,她会叫我妈妈,她会用双手搂我,我亲她她会咯咯笑。
她是我的天使。
我泪如雨下,我的心在风雨飘摇。

最终,我扬起泪脸,看着丁浩,一字一顿地说:“我们不是朋友,他绑架了我女儿。”
丁浩被带走了,我知道,我的时间不多了。
那晚,我回家给贝贝仔细地洗澡,我一寸一寸地轻抚她,不断地亲吻她,然后,我对着一头雾水的吴新明,把我心底那个结了层层厚茧的秘密,剪开了。
逃亡十四年,第一次撕开真相,我哭得肝肠寸断,我的指甲把他胳膊掐出血来,他忍着痛抱着我,眼泪纵横:“傻姑娘,傻姑娘,为什么你从来不告诉我?”
当天夜里,他陪我去自首了。
坐在警局冰冷的椅子上,惨白的灯光仿佛能穿透罪恶,我冷静地把我17岁那段不堪回首的历史,哗啦推到了阳光下。
说出来后,我忐忑了14年的心,终于平静了。
同时,我也指认了丁浩的敲诈勒索和绑架。
我被移交到了宁夏。
我戴着手铐,穿着囚衣,回到了那个熟悉又陌生的乡村,外面的世界飞速前进,这里却十几年如一日,依然贫瘠的土地,到处依然乱窜着不谙世事的留守儿童。
武校已经改成了养鸡场。
我指认了案发地点,也回到了我的老家,那对我应该称之为父母的人面无表情地看我进来,看我离开,邻居问起,我母亲说:“有什么好认的,发财了也没见给过我一个子花!”

旧案被翻出来,我才知道不学无术的下场——如果当时不逃,我不过是正当防卫,不用背负多少刑事责任,但我逃了,有利于我的证据全都没了。
我被关押起来,案子审了将近半年,吴新明请了最好的律师,他还帮我到处查访,遍寻当年验尸的法医,到处翻找当年命案的文字记录。
幸好,当年残缺不齐的记录里,还保留了丁成侵犯过我的证据,而丁浩在审讯中,也终于老实交代他当时看到的情形——丁成是衣衫不整地躺在地上。
我终于被无罪释放。
这是真正的自由。
我终于可以坦然地回首17岁的那场噩梦,也终于可以放下这十几年逃亡的胆战心惊。
我也终于明白,命运其实从来不曾有过偏倚,我们所得到的伤害和惩罚,其实都是自身选择的结果。
即便是留守儿童的世界里,也明明有很多阳光大道,有很多改变人生的机会,但我却选择了一条自暴自弃的不归路。
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野蛮成长付出代价。
幸运的是,我最终做出了正确的选择。
更幸运的是,我遇到了对的人。
坐在回杭州的车上,吴新明一边开车一边给我汇报厂里的人事安排,车后的安全座椅里,女儿挥着粉嫩的小手对着窗外飞速倒退的景色咿咿呀呀,阳光穿透玻璃,暖暖地洒在我们的脸上,身上。


我深深呼吸——阳光下活着,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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