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女鼓手石璐驶向云外,天真胜似花开(2)
我妈是少年宫老师,从小让我学钢琴,五岁按着我,我特别不爱弹钢琴,你想啊你正跟小孩玩的高兴,然后你妈叫你回家弹琴,正想看动画片,你妈又叫你抓紧时间练琴,搁谁谁能喜欢啊没有童年,太痛苦了。我当时逮着少年宫老师就问,您知道钢琴是谁发明的吗?我想把那个人给杀了。
打鼓就真的不一样了,14岁时,少年宫成立了管乐团。我跟着敲了敲钢片琴和铃鼓。老师一下感觉这孩子还行,就说你留下吧。
对我那么大点小孩来说,打鼓真是一件如鱼得水的事,所以我不从来不是因为听了谁的歌,看了哪场演唱会,觉得必须干这个,我是真的因为这个游戏我玩得好,我爱玩,越爱玩,玩得越好。高中就一直在学校乐团打架子鼓,我练的也不刻苦,一星期只专注练三个小时。
后来我考上中国传媒大学学录音,遇到后海大鲨鱼的鼓手小武,他介绍了好多摇滚乐,我就觉得这东西挺爽的。
然后他又介绍我去刺猬乐队,他说话北京腔,原话是:我告诉你,你打他们那东西白玩儿。我先听了刺猬的歌,觉得挺合适,是我想要的那种音乐,就觉得这么多年的愤怒和压抑终于有地儿释放了。
有一次我跟新裤子的彭磊聊,他说所有人组乐队都不是为了开心,都好像有什么话想说,说不出去;有压抑埋在心里,想有一个出口,都是因为“不高兴”才一起玩乐队的。
第一次见赵子健,他穿了一件黄色衣服,显得更黑了,我穿了一小碎花汗衫,那个汗衫陪伴了我好多年,现在想起来挺土的。我之前看过赵子健照片,觉得这个人似曾相识,我们俩以后肯定会发生什么(笑)。
那次说去和他们排练,子健说要来接我什么的,特别拉好感。排练时,我打了几下鼓。子健说,一听你敲鼓,就觉得是我想要的声音。然后大家开始正经谈,怎么演出怎么排练。
以前赵子健有一个乐队,叫失控体,歌名都是《活在茅坑下》《中性人》《喝多了》什么的,真太狠了,而且歌也是那种地下的可以入土用的狂躁,作品挺棒的,但是接受的人肯定少之甚少。他要还坚持那种风格,我真跟他玩不下去,太愤世嫉俗了。
子健灵就灵在好像没怎么着就开始改变了,就知道怎么合作大家更舒服。那时候挺美好的,我们处在朦朦胧胧的一种暧昧的状态,他知道我可能更喜欢什么,比如说他喜欢nirvana ,joy division ,更摇滚乐和直接一点,但是我喜欢blur,new order,更旋律一点的东西,他就开始做融合,也不商量,也不说,结果呈现出来才知道他动过脑子的。
他写歌也挺出人意料的,挺俗的套路,能编出挺好听的旋律。他到现在都是自己在家用一个箱琴,想一个大概,然后到了排练室我们再按自己的想法实现。说白了,刺猬所有经典的作品,都是他直接拿箱琴弹的。
那会儿一边上学一边排练演出。200块钱演出也去,30块钱也去,还有一次十块钱一张票,就三人坐在台下,其中一个人还是酒吧老板。
印象最深的一次是在北航的毕业演出,结尾歌词是“没有结尾,匆忙的生活是为了谁”,唱完我直接把鼓槌往天上一扔,趴鼓上哭得稀里哗啦,觉得可惜了,我们这东西这么好,什么时候才能被人发现呢?
玩到第三年,我分手了,子健也分手了。有一天,他就开始说服我,真是说服我,说在一起吧。其实我也挺喜欢他,我比较外貌协会,那时候特喜欢blur的主唱,个特高,唱歌的时候驼着背,但肩膀特别平,我好喜欢,然后有很多瞬间,我排练打鼓的时候看着对面的子健,感觉他就是blur主唱那样的,特别帅。
但我真觉得夫妻店挺可怕的,他就跟我说,你看哪个哪个乐队,人家也是夫妻。最后我就只能从了(笑)。
刺猬乐队
中间是石璐,右边是主唱赵子健,左边是贝斯手何一帆
大学毕业后面临的问题是到底做乐队还是上班,那会大家都是摸着来。我专业学录音,做过一阵电视剧动效,比如枪战戏,啪啪一打打一天,我一做就是精神高度集中一整天,也没有周末,强度太大了。不是简简单的上班打一卡,然后上一淘宝就完了,任务强迫你一天必须干完一集,干不完就拿不到钱。那时候,我晚上排练,脸都是绿的,状态特别不好,排练继续不下去。不用说做音乐了,我已经开始不喜欢听音乐了,因为录音跟声音太近了。
后来干脆把工作给辞了,我觉得那是拿命换来的钱。常年无休,每天工作12个小时,工资8000块钱,图什么呢?生命全都被搭进去了。
玩乐队第一我喜欢,第二自己能把控时间。那是2007年吧,刺猬已经签约摩登天空了,也算走起来了,虽然钱不是特别多。除了在刺猬打鼓,我还去其他乐队客串,赚一些演出费,算下来和上班赚的差不多。
当年我的很多技术都是赵子健点拨的。比如我感觉怎么着都不对,他会说,你先在这首歌里,甭想那些复杂的,与众不同的,先把自己放松下来,投入到音乐里,咱们得在一个频道上,自然就有了。
很多时候他也会把我给激怒了。就像《乐队的夏天》播出排练的那段戏,我真的和他急了。他倒不是说存心让我急,好多时候是无意的,特别小孩。所以我们俩再也过不到一块,谈了七年恋爱,最后分手也是因为他心智不太成熟。
为什么七年才发现,我早干嘛呢(笑),因为我是一个比较保守的人,能忍就忍过去了,得过且过,就是认了那种状态。其实早就发现可能有一点不对了。
那会我们在鼓楼租了一小平房,一个月才400块钱,就住在那胡同,不说有多苦了,我就说一个故事,我们有一年去美国巡演,倍儿开心,等再回家的时候,因为周边扩建,挖土机什么的进胡同了,把砖墙都给敲了,我们家屋的玻璃都碎了。你想想,你一回家,玻璃都被大面积打碎了,屋里本来就不到15平米,床上地上还都是玻璃碴子烂树叶子,这根垃圾场有什么区别。瞬间心都凉了,开始思考自己做的一切有什么用,对自己的生活一点改善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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