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出名,11岁的他们被教唆炫富、化妆、扮娘炮(2)
90后的择业标准是“关注自身发展”,95后则是以“我高兴”作为标准。相对上一代只求安稳和物质,这反倒更有个体独立精神的追求
小孩能追求个性,有放飞自我的权利也算是种社会的进步。
与其去指责他们,更应该想想是谁主导这个市场,是从哪里开始价值观出现了偏颇?
娱乐至上,终究会娱乐至死
“手机怎么这么好玩”是这个时代的总结。
偶像低龄化,网红成学生追捧的职业,说到底是流量为王的时代产物。
也是这样的时代让“颜值即正义”刻在了95/00后深深的脑海里。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工作能力得到认可已经不能引起别人的关注了?
在物质条件已经逐渐跟上大众需求的时候,精神的空洞反而难以填补。
前面有提到的“偶像市场代谢率”,恰恰反映的了现代人在通过不断更新的话题人物以刺激麻木的精神世界。
是哪6874313双小眼睛盯着那15秒就换一个人的短视频咯咯笑一晚上的?
还有谁不停关注着那些小偶像、小网红?
又是哪些人一边骂着low货,一边贡献着流量的?
这一遍遍刷新的小视频,也是一遍遍在刷新着我们的底线。
小孩的价值观不是自主野蛮生长的,想当网红没问题,想做偶像也无罪,错的是这“门槛”和“标准”有误导性。
只顾流量变现,推崇辱骂、扮娘娘腔,化妆各种突破常人思维的奇葩做法与方式,不惜招致暴雨般的恶评,这才是原罪。
不停有更低龄的偶像,更恶俗的网红,本质是商人们从网络经济中找到的一种另类经营手段罢了。
小朋友想要享受当“网红”,当“明星”的感觉不奇怪,谁叫社会给他们一种随便都能成“人生赢家”的错觉。
奇怪的是,怎么没有足够多的成年人告诉他们怎么甄别良莠。
不要说我们的下一代蠢,这究竟是谁在狂欢?
娱乐何罪之有,娱乐至死才是悲哀。
(责任编辑:admin)